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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禁止化妆品生产使用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发布: 2008-5-09 18:13 | 作者: admin | 来源: 标准之家 | 查看: 25次

200841,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由于有可能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已被列为可能的环境激素物质,同时,经确认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不是美容产品制造的必需材料,因此台湾卫生署建议禁止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的使用,措施如下:

1.增补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为禁用的化妆品配料;

2.禁止进口和生产含有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的化妆品。拟生效日期为20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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