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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禁止进口和销售三轮全地形车

发布: 2008-8-19 20:12 | 作者: admin | 来源: 标准之家 | 查看: 4次

8月14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通过此法案美国确定对全地形车有强制性标准并禁止三轮全地形车进口和销售,法案自签署起即时生效。宁波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全地形车生产企业发出出口红色警报,要求相关企业了解出口国要求,针对美国禁令要及时调整销售计划。

法案规定,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发布全地形车的标准和三轮全地形车的禁令,将原美国自愿性标准--《四轮全地形车设备配置和性能的要求》修订为强制性标准,并禁止三轮全地形车的进口和销售。换言之,今后在美国除了销售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四轮全地形车之外,进口或销售三轮全地形车将被视为非法。

据美方统计,近年来中国的非传统全地形车生产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数量逐年递增,但其中许多企业产品不符合美国全地形车标准,未能执行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的全面安全行动计划,甚至连最低安全要求和安全信息也达不到。据估计,这些不符合标准的全地形车大约占美国市场新售全地形车的1/3,并且消费对象大多是最易受安全风险危害的16岁以下青少年,劣质的全地形车已造成上万人因此丧生,数以百万计的人受伤。而其中,三轮全地形车所造成的事故是四轮全地形车的3倍。因此,美国要执行新的全地形车强制标准,不仅全面禁止三轮全地形车,还对四轮全地形车的安全配置、性能、速度、免费操作培训等进行强制规定。

我国全地形车出口经历曲折,2000至2005年呈现快速稳定的增长,增长态势可以用井喷来形容,2005年达到历史最高峰,出口量达71万辆。2006年出口量骤降95%,只有3.5万辆,2007年继续下降,仅出口几千辆。而这些出口全地形车内,三轮车占相当一部分。和浙江的其他地区比较,宁波地区的全地形车生产处于起步阶段,且质量稳定,特别自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全地形车列入出口商品强制检验管理目录后,出口全地形车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须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通过并经实验室型式试验合格,全地形车的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证,出口也开始复苏。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自从全地形车列入法检以来,宁波地区已经出口此类产品14783辆,货值774.73万美元,出口市场覆盖世界各地,其中出口美国13408辆,占90.7%,金额402.55万美元,占52%。美国新法案的出台将对宁波出口全地形车以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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