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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类产品须加贴电子监管码才可生产销售

发布: 2008-7-31 22:00 | 作者: adimin | 来源: 标准之家 | 查看: 26次

根据质检总局和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政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性量电子监管的通知》的要求,从71日起,食品、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化妆品9大类69种产品要加贴电子监管码才能生产和销售。

中国产品性量电子监管网是产品性量监管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加强产品性量安全监管工作,面向全社会建立的公共服务网。

该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是在第三方(中信集团、中国电信)提供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的对产品性量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网最核心的功能是「真实可追溯」。它以涉及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将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链接起来,为政府、消费者、企业提供监管和查询服务。

列入电子监管网的产品都是行政许可管理的产品。实施电子监管是对这一类产品标志标识的进一步规范。按照入网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一般是一品一码,具有唯一性,相当于产品的「电子身份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掌握产品流通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机查询等途径查询产品信息;执法部门对产品可以随时监控,发现有问题的产品迅速溯源和召回,对假冒伪劣行为予以快速查处。

该网由一网、一库、一中心和四个系统组成。一网即覆盖全国的中国产品性量电子监管网络;一库即数据信息库;一中心即呼叫支持中心;四系统即网上申报备案系统、网上监管码申领服务系统、网上查询系统、网上通报系统。该网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和政务院信息办联合组织的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编码技术、印刷技术等方面组成的专家组的技术鉴定。

中国产品性量电子监管网从质量可追溯这一基本问题入手,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提升政府市场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确保产品性量和食品安全、保护名优产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诚信体系等具有积极作用。从3年的推进情况看,该网在5个方面发挥了作用∶

一是有利于消费者快速了解产品信息,轻松识真辨假,对假冒伪劣产品方便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目前在河北农村,没有电子监管码的化肥和种子开始被农民抵制。二是有利于经销企业建立健全正规的进货渠道,规范和提升索证索票效率,对有问题的产品进行溯源和召回,促进经销企业进真货、卖真货,扩大销售量。三是有利于生产企业和执法部门快速准确发现假冒产品、快速举报、快速打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智慧产权。大多数入网企业在这方面都有实实在在的深刻体会。四是有利于政府质量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率,同时发挥扶优扶强的作用,促进产业架构调整。五是有利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9大类69种产品是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研究确定的首批入网目录。在实施中,质检总局又根据部分企业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因特殊原因确有困难不能及时赋码的,企业必须进行书面说明,由省级质监局严格把守关口,情况属实的,方可批准并报质检总局推进办备案,且必须限定过渡期,过渡期不得超过20081231

质检总局将按照强制推行与自愿入网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针,对涉及安全类并实行行政许可的产品、获得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的产品实行强制入网。

TAG: 电子监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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