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马萨诸塞州采用规章禁止儿童珠宝中含过量总铅或过量可接触铅。2008年6月,正式公布了符合要求的指导文件。文件中定义了一些术语和专用语,包括“珠宝”及“总含铅含量和可接触铅含量的测试方法”(酸提取测试)。根据105CMR 650.000危险物质法规规定,儿童的含铅珠宝是指出售或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总铅含量超过600ppm或每天可能暴露于儿童的可接触铅含量大于15微克的珠宝。
表1. 马萨诸塞州儿童珠宝含铅要求和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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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8-7-30 16:54 | 作者: admin | 来源: 标准之家 | 查看: 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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