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年11 月14 日,中国向WTO 秘书处提交了关于制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国家标准的305 号通报。本次通报主要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ICS: 13.120)产品。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在通报中称,该通则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以下简称家用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标识等。该通则适用于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各种家用电器,其他电器可参照执行。
该标准的拟批准日期为自WTO 秘书处分发之日(2007 年11 月14 日)起90 天,
拟生效日期为正式批准之后6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