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动物源性血制品进口法规
发布: 2008-5-15 19:44 | 作者: admin | 来源: 标准之家 | 查看: 16次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欧盟近日发出通报,为促进血液制品的贸易,欧盟拟修改非供人类消费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法规。涉及到的产品为用于治疗、预防或诊断的动物源性血。根据最近的科学建议,欧委会拟决定:1.删除只有原产地能够向欧盟出口活动物的情况下才准许出口其反刍类动物血液的条件;2.对于来自接种疫苗且无口蹄疫国家或地区的反刍类未经处理血制品,只有血液在安全的情况下输往目的地进行进一步加工的条件下才准许进口;3.扩大可向欧盟出口技术用血制品经批准的第三国名单,纳入能满足处理要求的国家(对处理及未处理血制品分别规定不同的证书);4.准许进口用含荷尔蒙、甲状腺作用或β-激动剂物质处理的动物的派生血;5.参考国际兽疫局陆生动物健康法典规定的国际标准,更新家禽及其它禽类血制品进口相关要求。



